第一百零八节 依法办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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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比社学可难多了。
社学的念书虽说枯燥,但是并不紧张。
特别是对李子玉这种四书五经已经念熟,文章也能糊弄的童生来说,若无很大的科举压力,去上学不过是混日子罢了。
社学里的先生也知道李子玉身上有世袭的前程,所以对他基本上是放任自流的。
眼下这学习可不得了,有“大纲”
、有“进度”
,还有无数的“知识点”
。
可怜他连理解意思都要费很大的力气。
那些办案流程和案例解说倒还浅显易懂,李子玉不觉看得入了神。
一看之下,李子玉暗暗吃惊:这澳洲人的警察管得比狗还宽!
在他的理解中,警察无非是抓捕贼人,维持街面秩序。
但是“维持秩序”
四个字在澳洲人眼里简直是无所不包。
而且概念也和大明官府不一样。
最简单的就是街面上打架斗殴。
照理这是“维持秩序”
的主要工作。
但是李子玉知道,官府对这类事向来“不告不究”
,只要斗殴中没有打死打伤人,无人出首告状,衙门一般都是不予理会的。
当事人若要查究评理,只有私下请快班班头或者有势力的衙役出面,在茶馆“吃讲茶”
。
但是在澳洲人这里,就算没死伤,也要当场制止,带回问讯笔录做成“案子”
。
然后根据责任给予相应处罚。
他暗想这不是自找麻烦吗?要知道官场上对这种事向来是“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”
。
接下来他看到连当街拉屎撒尿倒脏水丢垃圾也要出面禁止,不由得暗暗叹气,再看下去还有抓小贩,拆违建等等,包罗万象,简直什么都归警察管。
澳洲人的警察可真是难做。
李子玉心想。
理解不理解,反正是已经上了澳洲人的贼船,总得照他们的规矩办。
好在他受多年的传统教育,背诵功夫是幼功,干脆发挥出死记硬背的本领,先背下来再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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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未完待续~~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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